航天彩虹董秘回复:公司已关注到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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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彩虹(002389)08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请问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相关措施是否对公司产生影响?影响业务比例是多少?

航天彩虹董秘:您好,公司已关注到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且据相关媒体介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此表示:此公告分别对部分无人机专用发动机、重要载荷、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实施出口管制,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实施为期2年的临时出口管制,同时,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军事目的。 彩虹无人机严格遵守国家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出口业务。新的管理规定和原来的管理规定本质上没有区别,不会对彩虹无人机的军贸出口造成影响。四部门的公告有助于规范军用无人机出口市场秩序,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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