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违规 ST曙光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遭上交所处分 环球热议
多项违规 ST曙光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遭上交所处分
每经记者 李 星 每经编辑 裴健如
2月24日,ST曙光(SH600303,股价5.68元,市值38.37亿元)发布的最新公告显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ST曙光)、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及ST曙光董事长宫大等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上交所方面明确,ST曙光披露的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0号)查明的事实显示,ST曙光及华泰汽车、张秀根在信息披露方面、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如,未及时披露资产评估报告被撤回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公司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等。
为此,上交所认定,ST曙光对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被撤回的事项披露不及时、未按规定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不到位、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不完整等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不过,在规定期限内,ST曙光、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均提出异议,并申请听证。其中,针对上交所指出的“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事项”,张宏亮(时任ST曙光董事)及华泰汽车方面解释称,“未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文件,无法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在收到监管要求后,已向实际控制人亲属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进行披露。因时间紧张,核实信息的全面性不能保证。”而作为当事人的张秀根则表示,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无法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无法第一时间披露信息。
2022年9月13日晚间,ST曙光曾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8月中旬以来,公司不能与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取得联系,但与华泰汽车沟通正常。时隔7日后,ST曙光在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中确认,张秀根于2022年7月5日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在2022年8月10日,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直至2022年11月9日,张秀根被取保候审。
相关违规事项需整改
而在实控人失联的一个月内,ST曙光股价在23个交易日里连续获了19个涨停板,从2022年8月11日的3.52元/股上涨至2022年9月14日的7.58元/股,涨幅达115.34%。不仅如此,在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的13个交易日内,ST曙光再次狂揽了11个涨停板,累计涨幅达64.47%。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表示,经审核后认为,实际控制人张秀根于2022年7月5日被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自此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股票价格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张宏亮在上交所多次发函督促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核实,初次答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工作函回复不完整、不准确,情节严重。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在被拘留后24小时以内,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张秀根未将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及时告知公司,致使信息披露逾期两个月余,已明显超出客观影响的合理范围。相关责任人提出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未收到相关部门文件、时间紧张无法保证信息真实性等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此外,关于相关责任人针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及相关交易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提出的申辩,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称,已由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查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ST曙光及华泰汽车、张秀根、宫大、张宏亮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ST曙光董事长胡永恒、时任ST曙光董事会秘书肖嘉宁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据悉,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同时,上交所还要求ST曙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